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fā)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yè)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yè)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yè)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yè)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yè)務的歸類情況,有利于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于事后檢查。
擴展資料
編制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后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yè)務合并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yè)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yè)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fā)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于什么會計要素,位于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會計分錄
一、資產類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 、其他應收款 、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清理、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短期借款、應付票據 、應付賬款 、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 、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實收資本、資本公積 、盈余公積 、本年利潤 、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 工程施工
五、損益類 工程結算收入、工程結算成本、其他業(yè)務收入 、投資收益、營業(yè)外收入、其他業(yè)務支出、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營業(yè)外支出 、所得稅費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就勞務公司的差額納稅的帳務處理,轉份貼作參考: 舉例,一份****用工服務協(xié)議,勞務企業(yè)與用工單位結算包含代為發(fā)放勞動力工資的服務結算款42560,根據用工單位提供的勞動力工資表及社保費明細知道,其中勞動力工資35000(含代扣個稅100),社保費3000,服務管理費根據勞動力工資總額的12%提取,即(35000+3000)*12%=4560,賬務處理有兩種,一是勞務企業(yè)開具全額服務發(fā)票,二是勞務企業(yè)只開具服務費金額發(fā)票,現分別作會計分錄: 第一種: 收到結算款42560,并開具全額服務發(fā)票 借:銀行存款42560 貸:其他應付款-代付工資35000 其他應付款-代付社保費3000 主營業(yè)務收入4560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250.80 貸:應交稅金-營業(yè)稅4560*5% 應交稅金-城建稅4560*5%*7% 其他應交款-教育附加費4560*5%*3% 根據勞動力工資表簽字支付工資,并繳納社保費 借:其他應付款-代付工資(35000-100) 其他應付款-代付社保費3000 貸:銀行存款37900 繳納個稅 借:其他應付款-代付工資(個稅)100 貸:銀行存款100 第一種處理,發(fā)放后的工資表及繳納的社保單據應交回用工單位,這勞力本身屬于用工單位的雇傭員工。
第二種:就是收到結算款時按應提的勞務服務費開具服務發(fā)票給用工單位,并同時開具代發(fā)工資代繳保險的收據給用工單位,待代辦款項結清后將勞力發(fā)放工資單及保險單據交回用工單位,并取得用工單位開具的代辦事項結清證明,沖銷往來。 (會計分錄略) 需要注意的時,第一種的差額納稅,其勞動力工資是代用工單位發(fā)放,如果勞動力與用工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那就是雇用關系,可以憑工資表、考勤記錄形式支付。
如果沒簽訂合同,就不是雇用關系,但是用工單位取得了勞務公司的全額服務發(fā)票,實際上就把這種非雇用關系的勞務風險轉移給了勞務公司,而且也容易使用工單位將勞力成本再次入賬的可能.間接牽連勞務企業(yè)。因此,合理有效操作宜采用第二種,在這種情況下,勞務公司開具的發(fā)票金額即為實際收入金額,用工單位的勞力成本單據即為勞務服務發(fā)票和工資發(fā)放單,勞力合同簽訂與否的風險全由用工單位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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