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出盡量不要帶包,攜帶貴重物品出門時最好盡量打車。
2、走路和等車時盡量與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離,提高警惕;避免在一些人跡稀少的地方行走,獨走偏僻之地一定要注意避開結伙接近的可疑人員;不要因為身邊的一些異常現(xiàn)象(比如有人丟錢、等)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走路時和朋友一起聊天也不要過于投入。
3、盡量避免夜晚出門活動,夜間活動要盡早回家。
4、手機不要掛在腰上,盡量不要邊走路邊打手機。
5、不要打摩的;不和別人硬擠著上車。
6、去不熟悉的地方盡量自己找或問警察,切忌讓陌生人帶路。
7、盡量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有陌生人主動湊近和自己搭話應立即避開,保持一定距離;如果感覺異常應馬上屏住呼吸,逃離現(xiàn)場。
8、不要去爬野山;爬山盡量隨大流,結伴而行,并且要走指定的路線,不要另辟蹊徑。
9、會見網(wǎng)友要小心,不要跟對方去可能有危險的地方,不要輕率地喝對方提供的飲料。
10、盡量避免現(xiàn)金操作,學會使用網(wǎng)上銀行或電話銀行;從銀行取現(xiàn)后應先觀察有無可疑人員后再走。
11、避免帶太多現(xiàn)金,但也不要不帶錢。不要把所有銀行卡都帶在身上,外出旅行帶一張銀行卡,里面的活期存款夠自己應付可預見的花銷并略有富余即可;緊急情況在有把握的前提下拋棄或毀掉銀行卡,但要注意千萬不能被賊人發(fā)覺,否則極有可能招致更大的傷害。
12、拍拖時,不要為了浪漫而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比如人跡罕至的荒野或河邊,在這些地方很容易被打劫,而女生也有遭受到身心傷害的危險。
13、有陌生人敲門,無論任何理由,都要核實對方身份后再開門。夜晚睡覺不要忘記反鎖房門。
14、路邊的圍觀盡量不要參與,那些人里面可能大部分都是托兒,是引誘,是陷阱。
15、盡量攜帶通訊工具,可以及時的與外界保持聯(lián)系,保證自身的人身安全。
16.、對于網(wǎng)吧這樣的公共場所要進行正確的選擇,不要進入沒有正規(guī)營業(yè)執(zhí)照的黑網(wǎng)吧。
17.、盡量不要在網(wǎng)吧玩通宵,容易給不法分子制造機會釀成悲劇。
18.、不要在自己身上裝飾大量貴重的金銀首飾,或穿著過分暴露在偏僻的地方,這樣很容易引火燒身。
(1)去上學,放學后,當父母的心理防線。校門口時,很多人時,應注意讓孩子們的距離,因為歹徒們正在等待一個機會,以報復社會,越來越多的人,他開始。學生離人群遠小是相對安全的。
(2),送進校門翻了一遍。要送他們的孩子送到校門口,把孩子交給老師走。很多情況下,父母只送他們的孩子到了學校門口,然后看到孩子突然出事了。 “家長和老師手遞手”,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的概率。
(3)遇到歹徒轉身跑了。為什么叫轉身跑了它?現(xiàn)在的孩子不會轉身跑,他面對的是打手跑了,悲劇的結果。孩子說,家長一定要遇到歹徒轉身跑了,你失去了你的身材重新運行不打招呼的運行操作技能。
(4)跑向老師或警衛(wèi)。老師你跑哪里去了,那里的守衛(wèi)你跑哪里去了,不要亂跑。王張大偉告訴記者,早在半年前,的教科書為四句話,悲劇發(fā)生的概率將被降低到最低點。
學校是不是一個避難所,大壞狼精細找到。安全距離為15米,發(fā)現(xiàn)的風險,拔腿跑。
人要誠實,文明禮貌的談論,要謙虛,只要可能會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爭吵和糾紛,只要有爭吵糾紛發(fā)生戰(zhàn)斗,戰(zhàn)斗發(fā)生傷害發(fā)生損害雙方將承受更大的心理負擔,舍不得給你帶來的痛苦,因為受傷,越來越多的經濟成本,甚至有可能承擔責任。
1、強化防高空墜落管理。
加強對翻車機室基坑壁的支護,并設置觀測點,隨時觀測邊坡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的變化,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發(fā)生坍塌事故;基坑周邊必須進行有效防護,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基坑周邊要設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嚴禁堆放大量的物料;加強對建筑物臨邊、屋面臨邊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臨邊等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2、要在防護設施周邊設置醒目的預防高空墜落的安全警示牌。
施工現(xiàn)場搭設的防護棚、防護欄桿等防護設施,必須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標準》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距離過大超出規(guī)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3、登高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并按要求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4、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清除施工現(xiàn)場的積水、積雪,嚴禁雨雪和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yè); 5、對施工現(xiàn)場腳手架、安全網(wǎng)等防護設施的拆除,要實行嚴格的內部審批制度,不得隨意拆除。
室內臨邊和洞口的安全設施,必須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到位。室內樓梯、窗洞口和臨邊砌筑高度不足90cm處,應用鋼管和扣件組合,設置高度不小于1。
5m的防護欄桿,底部20cm處做踢腳防護,為保持防護架體的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在欄桿架體中間部位應加設一道保護桿件。
(1) 上學、放學的時候,家長要心防。學校門口有好多人的時候,應注意讓孩子往遠處走,因為歹徒是伺機報復社會,人越多,他才下手。學生離人群遠一點兒就相對安全一些。
(2) 送進校門再轉身。送孩子要送到學校門口,要把孩子交到老師那里再走。很多案件都是家長只把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然后眼看著孩子就突然出事了。“家長與老師手遞手”能把危險的幾率降到最低。
(3)遇到歹徒轉身跑。為什么叫轉身跑呢?現(xiàn)在的孩子不會轉身跑,他是迎著歹徒跑,結果發(fā)生了慘劇。父母一定要對孩子說,遇到歹徒轉身跑,你掉個個兒再跑,不能迎著跑,這叫操作性的技能。
(4)跑向老師或警衛(wèi)。哪兒有老師你往哪兒跑,哪兒有警衛(wèi)你往哪兒跑,不能亂跑。王大偉告訴記者,如果早在半年前,教材里有這四句話的話,悲劇發(fā)生幾率就會降低到最低點。
學校不是安全島,大灰狼要細查找。安全距離十五米,發(fā)現(xiàn)危險拔腿跑。
與人交往要誠實,要講文明有禮貌,要謙恭,只要能做到這一點就有可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爭吵和爭執(zhí),只要有爭吵有爭執(zhí)就會發(fā)生爭斗,有爭斗就會發(fā)生傷害,發(fā)生傷害雙方都會承受較大的心理負擔,承受由于傷害帶給你的痛苦,增大經濟支出,甚至會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防不法傷害的知識: 1、有肇事者沖擊辦公室、教室等嚴重擾亂管理秩序、工作秩序和教學秩序,造成人員傷害的事件。
2、不良分子在校園內不服從管理,借故沖擊領導、管理人員,造成人員傷害,擾亂正常秩序?;蛘哂挟斒氯嗽谛却蟠虺鍪?,嚴重影響校園正常秩序,破壞學校形象甚至造成校內外成員人身傷害的事件。
3、不法分子到校敲詐師生、搶劫現(xiàn)金或其他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 4、不法分子到校實施強奸、猥褻女性的犯罪活動。
5、精神病人在校內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傷人、爆炸、縱火等暴力事件。 6、不法分子在校園內劫持人質,制造恐嚇、爆炸、開槍、縱火等暴力事件。
四、預警預防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加強校園安全知識宣傳,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發(fā)生。 2、抓緊部署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門衛(wèi)防范工作,嚴格落實外來人員準入登記制度,防止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迅速處置。
3、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迅速落實校園安全防范工作。共同建設好我校安全防控體系。
4、切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制定專門應急預案,嚴格執(zhí)行值班和信息通報制度,妥善處置與師生切身利益的問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wěn)定。 5、分析可能引發(fā)事件的原因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或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fā)病以及極少數(shù)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fā)學校傷害案件的主要原因。
6、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定期進行預防校園傷害演練。 (2)、加強值班力量,每天保證有2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學生上學和放學時段做好值班工作,路隊護送要延伸,學前班學生必須由家長接送,并做好相關記錄。
(3)、嚴格門衛(wèi)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4)、加強對校內有精神病癥狀的監(jiān)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勸其在家休養(yǎng)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5)、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特別是師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間,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6)、經常性地與校外治安輔導員溝通聯(lián)系,及時掌握學校周邊地區(qū)存在的不穩(wěn)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對策。
(7)、學校適當配備木棍、鐵叉等防范工具,用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事件。 五、處置流程: 1、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當日值班者為直接責任人。
2、實行“突發(fā)事件首望制度”,即暴力傷害事件一旦發(fā)生,首先看見突發(fā)事件的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吹響學校的設定的報警聲,并盡可能阻止暴力傷害行為繼續(xù)實施。 3、學校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小組,一方面通知校園保衛(wèi)和相關人員迅速趕往事發(fā)現(xiàn)場,竭全力阻止暴力傷害行為繼續(xù)實施,及時疏散學生,全力保護受害師生,在班內上課的教師要立即關好門窗。
另一方面立即與當?shù)毓膊块T和政府、中心校取得聯(lián)系,要求救援。 4、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fā)生劫持人質事件,相關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guī)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應全力保護好在現(xiàn)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按照平時演練的路線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如發(fā)現(xiàn)學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馬上將傷者及時送醫(yī)院診治,并及時通知受傷害者的家長。 6、公安部門到達現(xiàn)場后,應聽從他們的指揮,積極配合救援工作。
7、事件平息后,協(xié)助保護好現(xiàn)場,并向公安部門和上級政府部門詳細匯報情況(口頭、書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學生及時慰問,穩(wěn)定情緒,保證校園秩序穩(wěn)定。
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接待受傷同學家屬并做好解釋工作。 六、現(xiàn)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fā)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副校長、值班人員各負其責,協(xié)調統(tǒng)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fā)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校級干部值班、教職工值班。 七、突發(fā)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八、學校發(fā)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 值班人員——校長——中心?!?1O、12O——當?shù)卣逃?。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
九、報告內容為: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shù)、受傷人數(shù)、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預防學校傷害案件發(fā)生,以及發(fā)生后實施搶救工作和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jù)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2、避免學校傷害案件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全體師生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預防學校傷害案件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全體師生應認真學習、熟悉預案,明確任務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同時要確保信息聯(lián)絡暢通。 4、學校教職工在案件發(fā)生時有阻止歹徒行兇和保護學生的義務。
小學生是學校中的弱勢群體,近期發(fā)生的一系列校園傷害案件,受害最多、傷害最大的就是小學生和幼兒園少年兒童。
由于小學生年齡尚小,遇到突發(fā)事件容易驚慌失措,不知道如何預防和擺脫,特別是小學生沒有社會經歷,對如何防震、防火、防雷擊、交通安全、飲食安全的認識幾乎為空白,對同學之間的玩鬧不能有效的控制和把握,極易造成自傷或他傷。因此,學習安全防護知識,教會他們一些基本的防護技能和逃生方法,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時的。
一、一般治安防范:主要遇到陌生人敲門和發(fā)生搶劫或人身傷害、有人讓參與打架、被他人毆打和遇到誘惑情況下采取以下措施: 1.獨自在家時不要給除父母以外的人開門。 2.放學不要獨自回家,需要家長接送或結伴同行。
3.遇到傷害時,用手護住身體重要部位,拼命大聲呼救。二、校內安全重點教育學生不要在容易造成傷害的區(qū)域打鬧,不攀高爬窗,注意安全用電,不拿棍棒、硬器物追逐打鬧等安全知識。
三、交通安全通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shù)的數(shù)字統(tǒng)計,特別提醒學生提高對“車禍猛于虎”的認識,教會學生學習三大本領:會走路、會騎車、會乘車。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遇到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尤其要注意記下肇事車車牌號、車身顏色或其他特征。
四、防止性侵教育孩子不可以讓任何人碰觸內衣褲覆蓋的身體部位,。
人身傷害事故是指人在社會中生活、學習和工作因自身和受意外外力作用引起的損害人體和人體器官的事故。在現(xiàn)代生活中引起人身傷害事故的原因非常廣泛,我們常見的有運動傷害,對設備、機械使用不當引發(fā)的傷害,交通事故,人與人之間的爭斗和因感情原因導致的自傷、殘亡和他人所為的傷殘亡等。怎樣才能避免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呢?我們就上述幾種情況的人身傷害事故談談幾點建議,供大家參考:
一、運動傷害:主要是指在從事體育運動過程中發(fā)生的傷害。運動傷害的產生主要由于運動負荷過大,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互相碰撞,使用器械不當,動作不合理,防護、保護措施不利所造成的。輕者傷其皮膚,重則傷及筋骨,致傷、致殘,甚至死亡。不論你從事哪一種體育運動,你首先應該了解自身承受運動負荷的能力,避免超負荷、超級限的運動,并自在每次從事體育運動之前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在運動中相互關愛,經最大限度的避免有傷害及對方的粗野動作,在使用體育器械時要按著所學到的知識去做,尚未掌握又沒有人保護的情況下切莫去探索。在進行投擲類運動時要全面觀摩場地情況,只有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方可練習。觀摩器械練習時也應選擇合適的位置。
二、設備、機械使用不當造成的傷害是指在使用各種設備、機械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引發(fā)的傷害。因此我們應在使用各種設備、機械時要詳細了解這些設備、機械的性能、操作方法,最好在師傅們的指導下操作,在自己不了解、不掌握設備、機械性能、操作方法的情況下不能冒然使用。在使用易燃、易爆、強腐蝕性材料時要避免明火,要戴好防護用具,并按照配制程序合理配制制劑。
三、交通事故,是指馬路、鐵路上行走、乘車所發(fā)生的事故。近幾年來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傷害事件非常高,每年都有11-12萬人喪生。所以,我們的教師、同學都應高度重視交通安全。
危害人生安全有哪幾種答: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動自由、住宅、人格、名譽等安全1、外出盡量不要帶包,攜帶貴重物品出門時最好盡量打車。
2、走路和等車時盡量與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離,提高警惕;避免在一些人跡稀少的地方行走,獨走偏僻之地一定要注意避開結伙接近的可疑人員;不要因為身邊的一些異常現(xiàn)象(比如有人丟錢、等)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走路時和朋友一起聊天也不要過于投入。 3、盡量避免夜晚出門活動,夜間活動要盡早回家。
4、手機不要掛在腰上,盡量不要邊走路邊打手機。 5、不要打摩的;不和別人硬擠著上車。
6、去不熟悉的地方盡量自己找或問警察,切忌讓陌生人帶路。 7、盡量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有陌生人主動湊近和自己搭話應立即避開,保持一定距離;如果感覺異常應馬上屏住呼吸,逃離現(xiàn)場。
8、不要去爬野山;爬山盡量隨大流,結伴而行,并且要走指定的路線,不要另辟蹊徑。 9、會見網(wǎng)友要小心,不要跟對方去可能有危險的地方,不要輕率地喝對方提供的飲料。
10、盡量避免現(xiàn)金操作,學會使用網(wǎng)上銀行或電話銀行;從銀行取現(xiàn)后應先觀察有無可疑人員后再走。 11、避免帶太多現(xiàn)金,但也不要不帶錢。
不要把所有銀行卡都帶在身上,外出旅行帶一張銀行卡,里面的活期存款夠自己應付可預見的花銷并略有富余即可;緊急情況在有把握的前提下拋棄或毀掉銀行卡,但要注意千萬不能被賊人發(fā)覺,否則極有可能招致更大的傷害。 12、拍拖時,不要為了浪漫而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比如人跡罕至的荒野或河邊,在這些地方很容易被打劫,而女生也有遭受到身心傷害的危險。
13、有陌生人敲門,無論任何理由,都要核實對方身份后再開門。夜晚睡覺不要忘記反鎖房門。
14、路邊的圍觀盡量不要參與,那些人里面可能大部分都是托兒,是引誘,是陷阱。 15、盡量攜帶通訊工具,可以及時的與外界保持聯(lián)系,保證自身的人身安全。
16.、對于網(wǎng)吧這樣的公共場所要進行正確的選擇,不要進入沒有正規(guī)營業(yè)執(zhí)照的黑網(wǎng)吧。 17.、盡量不要在網(wǎng)吧玩通宵,容易給不法分子制造機會釀成悲劇。
18.、不要在自己身上裝飾大量貴重的金銀首飾,或穿著過分暴露在偏僻的地方,這樣很容易引火燒身。 編輯本段在法律上的定義 人身權是人格權和身份權的合稱,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自身不可分離亦不可轉讓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法定民事權利。
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條 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fā)生或者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時,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fā)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guī)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shù)個行為間接結合發(fā)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應當根據(jù)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并造成損害后果,不能確定實際侵害行為人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guī)定承擔連帶責任。共同危險行為人能夠證明損害后果不是由其行為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
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賠償權利人,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lián)p害結果發(fā)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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