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收賬款
企業(yè)發(fā)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確認的營業(yè)收入,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二)應收票據
1.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提提供勞務等而收到商業(yè)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票據到期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到期值)
3.企業(yè)持未到期的商業(yè)匯票向銀行貼現(xiàn)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差額)
貸: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權,實際屬于質押貸款)
應收票據(不附追索權)
【提示】針對應收票據的貼現(xiàn),如果是附有追索權的貼現(xiàn),則應當將其視為一項抵押借款進行核算,不應注銷應收票據。
4.企業(yè)將持有的商業(yè)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商業(yè)匯票的票面金額)
銀行存款(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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