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2、個人部分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現(xiàn)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一、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地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自身業(yè)務應與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分帳核算,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身業(yè)務的會計核算,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
三、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應當正確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四、住房公積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帳法。
五、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應當一致,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六、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guī)定運用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
(一)本辦法統(tǒng)一規(guī)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住房公積金中心不得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七、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編制和提供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一)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辦法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行規(guī)定。
(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關附表。
(四)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必須做到數(shù)字真實、內容清楚、手續(xù)齊備、編報及時;并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住房委員會。
季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了后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終了后30日后報出。
(五)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shù),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住房公積金中心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設置總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和蓋章。
八、住房公積金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jiān)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住房公積金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 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從工資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shù))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住房公積金 (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實發(fā)數(shù))
一、政策規(guī)定: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理》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yè)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后,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yè)在成本中列支。
二、會計分錄如下:
(一)預提: 1、機關單位處理如下: 借:經(jīng)費支出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2、事業(yè)單位處理如下: 借:事業(yè)支出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企業(yè)單位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二)繳存: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你說的貸方的624是一直留下來的,你想平了它,只能轉出啊。因為這是預提的,但是一直未發(fā)放。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管理費用
也就是說,直接沖銷。因為預提時不涉及資金的實際撥付,可以直接沖銷而不影響總賬的平衡。
不過注意一點,如果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核算,僅僅是企業(yè)的話,計提時要走“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一級科目,下設七個二級科目:
1、工資
2、職工福利
3、社會保險費,包括醫(yī)療保險金、養(yǎng)老金、失業(yè)金、工傷險、生育險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jīng)費
6、職工教育經(jīng)費
7、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三、會計科目的運用
1、工資等6個明細科目的運用
借:生產成本、在建工程、延緩支出、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等
2、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按預計補償金額,做: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解除勞動關系補償
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你不需要把貸方的624做任何處理,因為只計提而不發(fā)放的話,會計處理上只有計提的分錄,沒有發(fā)放的分錄,也就是說計提的就是未發(fā)放的。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想做平還是轉出。轉出到管理費用或者其它應付款核算。
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計提時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fā)支出等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從工資代扣代繳: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jīng)費和職工教育經(jīng)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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