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xiàn)行《旅游法》明確規(guī)定包價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的最低人數(shù)、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和標準;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游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內容,不難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內容。
同時,《旅游法》也規(guī)定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是包價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zhí)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嚴重損害旅游者權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停業(yè)整頓;造成旅游者滯留等嚴重后果的,吊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并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綜上,即便是旅游主管部門對旅行社或是導游領隊進行了處罰的情況下,也不能免除對消費者的賠償。至于賠償?shù)臄?shù)額,要結合你遭受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計算。
案例簡介
某廣告公司準備組織本公司職員前往廬山度假,廣告公司與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廣告公司要求旅游團必須住在廬山某飯店,并約定了違約責任:如因乙方(指旅行社)原因,致使甲方(指旅游者)不能成行,在旅游開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在旅游開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旅行社購買了赴廬山的火車票后,地接社告知組團社,客房已被全部預訂,出發(fā)前3天組團社告知廣告公司無法成行,廣告公司要求組團社出具書面通知。組團社出具了“由于不能按照約定提供客房,此團不能成行”書面告知書,并著手處理善后事宜。旅行社希望廣告公司能夠承擔退火車票的損失,并承擔20%的違約金;廣告公司則要求旅行社退還全額預付款的同時,按照合同約定,向廣告公司賠償總團款30%的違約金。雙方互不干相讓,在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廣告公司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請求得到賠償。
一、法律規(guī)定
1、《旅游法》第八條規(guī)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旅行社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的旅游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二、案例分析
(一)旅行社的違約顯而易見。在這起糾紛中,旅行社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不必進行過多的討論,因為旅行社必須為自己單方解除旅游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我們必須關注的焦點是,第一、旅行社應當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這是旅行社廣告公司的分歧焦點所在,旅行社也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但對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承擔多少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旅游者是否必須分擔旅行社的退票損失。旅行社提出要求旅游者分擔火車票費用,理由是旅行社買票就是為了準備旅游團隊出行,旅行社產生了實際損失,旅游者理應承擔。
(二)對格式條款含義的理解。旅行社廣告公司書面約定,“在旅游開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在旅游開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眴渭儚募s定的內容看,旅行社和廣告公司關于違約金支付的說法都有道理,但按照《旅行社條例》關于“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應當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釋。”的規(guī)定,由于該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提供,當旅行社和廣告公司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有爭議,應當作出對廣告公司有利的解釋。按照如此解釋,旅行社應當賠償全額旅游團款30%的違約金。
(三)如何認定違約金的高或低。通常情況下,只要旅行社廣告公司簽訂旅游合同,包括對于違約金的約定,旅行社和廣告公司都必須遵守合同約定,對于旅游合同內容的改變,需要通過兩種途徑來解決:第一,雙方的協(xié)商。不論是旅行社還是廣告公司都可以對旅游合同內容進行協(xié)商,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對旅游合同內容進行調整,包括違約金的約定也是如此。第二,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比如案例中旅行社認為違約金過高,難以承受,在協(xié)商未果的前提下,旅行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降低違約金的支付。
總之,由于是旅行社的工作失誤,導致旅游團無法成行,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只能由旅行社承擔。旅行社為旅游團購買的車票被退掉不能歸責于旅游團,在整個過程中旅游團沒有過錯,所以旅行社要求廣告公司承擔退票損失缺乏依據(jù)。除此之外,旅行社還要向廣告公司承擔全部團款30%的違約金。
旅行社跟消費者簽訂合同后,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安排旅游行程,任何人無權擅自變更。如果旅行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更改行程,則要跟消費者陳述理由,提出建議,在經過消費者同意后,旅行社才有權更改,否則擅自更改旅行合同內容屬于違約行為。導游在未征得旅行社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行程的行為屬于違反合同約定,可能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損失。由于導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為是代表旅行社的職務行為,一切行為后果應由旅行社承擔。如果導游的行為同時違反了有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則消費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由有關部門給予導游相應的處罰,但是如果只是旅行社單方面違約,則不能要求導游承擔賠償責任。消費者可以根據(jù)《合同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钡谝话僖皇臈l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痹搯栴}涉及到的相關文件:《合同法》
總之根據(jù)網友分析維權一定要留個證據(jù),不然很難維權!希望能幫大家!
注意小心旅行社對合同違約事實予以承認,但對消費者主張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予接受,理由是旅行社已經將行程變更內容通過微信的方式通知到消費者,且行程的變更不影響旅游天數(shù)和游玩項目,滯留系臺風原因,屬于不可抗力,因此支出的費用,應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旅行社不應承擔全部責任。
有的。廬山風景名勝區(qū)是有出租車的。不過出租車一般不打表,對當?shù)厝似鸩絻r5元,對游客10元,如果想去廬山游玩,需要事先了解行程的大致距離以便講價。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租賃出租車旅游的話先要談好價格,付款可以先付一點訂金,最后旅游完畢后付全款,這樣可以防止司機甩客人。
在鎮(zhèn)上最好找?guī)讉€出租車司機,留下他們的名片,如果不小心回不去了,可以打電話講好價格找他們來接,因為景點人少時晚上很少有車。
啊,我來回答一下。
答案是:可以,可以站內換乘。站臺層有電梯(不是露天的,是可以容納4-6人有門的那種)可直達出發(fā)層(即候車大廳),向工作人員出示一下兩張火車票即可進站候車。具體情況,請大家咨詢火車站工作人員。詳細版本:
前兩天就在擔心到底能不能換乘的問題,電話咨詢過鐵路客服12306,客服說不可以,全國范圍內只有三個火車站可以站內換乘(具體是哪幾個,忘了問),蕪湖站不可以,需要出站再檢票進站。
也想過打蕪湖火車站的電話,網上搜到個號碼,一直沒人接,估計是號碼錯了。
于是乎,懷著忐忑的心情出發(fā)了,到蕪湖站后,出了列車,看到一個電梯,有三四乘客已經在里面,我以為是出站的,就趕緊跑進去。
電梯門剛關上,看到顯示屏的箭頭是向上的↑,我以為坐錯了,問旁邊的乘客,說是可以直達出發(fā)層。當下大喜,問道:你們也是換乘的嗎?
一秒后,出電梯,到了站口,向乘務員出示了兩張火車票(XX–蕪湖,蕪湖–杭州),于是就到了出發(fā)層(即候車大廳)。
有的。廬山風景名勝區(qū)是有出租車的。不過出租車一般不打表,對當?shù)厝似鸩絻r5元,對游客10元,如果想去廬山游玩,需要事先了解行程的大致距離以便講價。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租賃出租車旅游的話先要談好價格,付款可以先付一點訂金,最后旅游完畢后付全款,這樣可以防止司機甩客人。
在鎮(zhèn)上最好找?guī)讉€出租車司機,留下他們的名片,如果不小心回不去了,可以打電話講好價格找他們來接,因為景點人少時晚上很少有車。
我國現(xiàn)行《旅游法》明確規(guī)定包價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的最低人數(shù)、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和標準;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游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內容,不難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內容。
同時,《旅游法》也規(guī)定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是包價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zhí)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嚴重損害旅游者權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停業(yè)整頓;造成旅游者滯留等嚴重后果的,吊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并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綜上,即便是旅游主管部門對旅行社或是導游領隊進行了處罰的情況下,也不能免除對消費者的賠償。至于賠償?shù)臄?shù)額,要結合你遭受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計算。
案例簡介
某廣告公司準備組織本公司職員前往廬山度假,廣告公司與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廣告公司要求旅游團必須住在廬山某飯店,并約定了違約責任:如因乙方(指旅行社)原因,致使甲方(指旅游者)不能成行,在旅游開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在旅游開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旅行社購買了赴廬山的火車票后,地接社告知組團社,客房已被全部預訂,出發(fā)前3天組團社告知廣告公司無法成行,廣告公司要求組團社出具書面通知。組團社出具了“由于不能按照約定提供客房,此團不能成行”書面告知書,并著手處理善后事宜。旅行社希望廣告公司能夠承擔退火車票的損失,并承擔20%的違約金;廣告公司則要求旅行社退還全額預付款的同時,按照合同約定,向廣告公司賠償總團款30%的違約金。雙方互不干相讓,在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廣告公司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請求得到賠償。
一、法律規(guī)定
1、《旅游法》第八條規(guī)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旅行社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簽訂的旅游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二、案例分析
(一)旅行社的違約顯而易見。在這起糾紛中,旅行社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不必進行過多的討論,因為旅行社必須為自己單方解除旅游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我們必須關注的焦點是,第一、旅行社應當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這是旅行社廣告公司的分歧焦點所在,旅行社也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但對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承擔多少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旅游者是否必須分擔旅行社的退票損失。旅行社提出要求旅游者分擔火車票費用,理由是旅行社買票就是為了準備旅游團隊出行,旅行社產生了實際損失,旅游者理應承擔。
(二)對格式條款含義的理解。旅行社廣告公司書面約定,“在旅游開始前5日至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在旅游開始前3日至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眴渭儚募s定的內容看,旅行社和廣告公司關于違約金支付的說法都有道理,但按照《旅行社條例》關于“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應當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釋?!钡囊?guī)定,由于該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提供,當旅行社和廣告公司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有爭議,應當作出對廣告公司有利的解釋。按照如此解釋,旅行社應當賠償全額旅游團款30%的違約金。
(三)如何認定違約金的高或低。通常情況下,只要旅行社廣告公司簽訂旅游合同,包括對于違約金的約定,旅行社和廣告公司都必須遵守合同約定,對于旅游合同內容的改變,需要通過兩種途徑來解決:第一,雙方的協(xié)商。不論是旅行社還是廣告公司都可以對旅游合同內容進行協(xié)商,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對旅游合同內容進行調整,包括違約金的約定也是如此。第二,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比如案例中旅行社認為違約金過高,難以承受,在協(xié)商未果的前提下,旅行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降低違約金的支付。
總之,由于是旅行社的工作失誤,導致旅游團無法成行,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只能由旅行社承擔。旅行社為旅游團購買的車票被退掉不能歸責于旅游團,在整個過程中旅游團沒有過錯,所以旅行社要求廣告公司承擔退票損失缺乏依據(jù)。除此之外,旅行社還要向廣告公司承擔全部團款30%的違約金。
旅行社跟消費者簽訂合同后,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安排旅游行程,任何人無權擅自變更。如果旅行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更改行程,則要跟消費者陳述理由,提出建議,在經過消費者同意后,旅行社才有權更改,否則擅自更改旅行合同內容屬于違約行為。導游在未征得旅行社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行程的行為屬于違反合同約定,可能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損失。由于導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為是代表旅行社的職務行為,一切行為后果應由旅行社承擔。如果導游的行為同時違反了有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則消費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由有關部門給予導游相應的處罰,但是如果只是旅行社單方面違約,則不能要求導游承擔賠償責任。消費者可以根據(jù)《合同法》維護自己的權利?!逗贤ā返谝话倭闫邨l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钡谝话僖皇臈l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痹搯栴}涉及到的相關文件:《合同法》
總之根據(jù)網友分析維權一定要留個證據(jù),不然很難維權!希望能幫大家!
注意小心旅行社對合同違約事實予以承認,但對消費者主張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予接受,理由是旅行社已經將行程變更內容通過微信的方式通知到消費者,且行程的變更不影響旅游天數(shù)和游玩項目,滯留系臺風原因,屬于不可抗力,因此支出的費用,應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旅行社不應承擔全部責任。
廬山景區(q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廬山北山登山公路十公里處
電話:0792—
郵編:
連云港云龍澗旅游景區(qū)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qū)郁洲南路12號萬源商貿大廈2樓 聯(lián)系人:王經理女士 郵編: 電話:86-0518-
孫中山故居紀念館 電話:0760-
門頭溝風景區(qū)電話:010-、010-
門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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