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學評價是依據教學目標對教學過程及結果進行價值判斷并為教學決策服務的活動,是對教學活動現實的或潛在的價值做出判斷的過程。
2、教學評價是研究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的價值的過程。教學評價一般包括對教學過程中教師、學生、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手段、教學環(huán)境、教學管理諸因素的評價,但主要是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和教師教學工作過程的評價。
3、教學評價的方法:測驗、征答、觀察提問、作業(yè)檢查、聽課和評課等。4、教學評價的兩個核心環(huán)節(jié):對教師教學工作(教學設計、組織、實施等)的評價——教師教學評估(課堂、課外)、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 ——即考試與測驗。
評價的方法主要有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拓展資料:教學評價的作用:1、診斷作用對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可以了解教學各方面的情況,從而判斷它的質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
全面客觀的評價工作不僅能估計學生的成績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教學目標,而且能解釋成績不良的原因,并找出主要原因??梢娊虒W評價如同身體檢查,是對教學進行一次嚴謹的科學的診斷。
2、激勵作用評價對教師和學生具有監(jiān)督和強化作用。通過評價反映出教師的教學效果和學生的學習成績。
經驗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內,經常進行記錄成績的測驗對學生的學習動機具有很大的激發(fā)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動課堂學習。3、調節(jié)作用評價發(fā)出的信息可以使師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學的情況,教師和學生可以根據反饋信息修訂計劃,調整教學的行為,從而有效的工作以達到所規(guī)定的目標,這就是評價所發(fā)揮的調節(jié)作用。
4、教學作用評價本身也是種教學活動。在這個活動中,學生的知識、技能將獲得長進,智力和品德也有進展。
資料鏈接:百度百科--教學評價。
1、教學評價是依據教學目標對教學過程及結果進行價值判斷并為教學決策服務的活動,是對教學活動現實的或潛在的價值做出判斷的過程。
2、教學評價是研究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的價值的過程。教學評價一般包括對教學過程中教師、學生、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手段、教學環(huán)境、教學管理諸因素的評價,但主要是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和教師教學工作過程的評價。
3、教學評價的方法:測驗、征答、觀察提問、作業(yè)檢查、聽課和評課等。
4、教學評價的兩個核心環(huán)節(jié):對教師教學工作(教學設計、組織、實施等)的評價——教師教學評估(課堂、課外)、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 ——即考試與測驗。 評價的方法主要有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
拓展資料:
教學評價的作用:
1、診斷作用
對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可以了解教學各方面的情況,從而判斷它的質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全面客觀的評價工作不僅能估計學生的成績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教學目標,而且能解釋成績不良的原因,并找出主要原因??梢娊虒W評價如同身體檢查,是對教學進行一次嚴謹的科學的診斷。
2、激勵作用
評價對教師和學生具有監(jiān)督和強化作用。通過評價反映出教師的教學效果和學生的學習成績。經驗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內,經常進行記錄成績的測驗對學生的學習動機具有很大的激發(fā)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動課堂學習。
3、調節(jié)作用
評價發(fā)出的信息可以使師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學的情況,教師和學生可以根據反饋信息修訂計劃,調整教學的行為,從而有效的工作以達到所規(guī)定的目標,這就是評價所發(fā)揮的調節(jié)作用。
4、教學作用
評價本身也是種教學活動。在這個活動中,學生的知識、技能將獲得長進,智力和品德也有進展。
資料鏈接:百度百科--教學評價
(1)根據評價在教學活動中發(fā)揮作用的不同,可把教學評價分為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三種類型。[2]
診斷性評價
診斷性評價是指在教學活動開始前,對評價對象的學習準備程度做出鑒定,以便采取相應措施使教學計劃順利、有效實施而進行的測定性評價。診斷性評價的實施時間,一般在課程、學期、學年開始或教學過程中需要的時候。其作用主要有二:一則,確定學生的學習準備程度。二則,適當安置學生。
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在教學過程中,為調節(jié)和完善教學活動,保證教學目標得以實現而進行的確定學生學習成果的評價。形成性評價的主要目的是改進、完善教學過程,步驟是:
①確定形成性學習單元的目標和內容,分析其包含要點和各要點的層次關系。
②實施形成性測試。測試包括所測單元的所有重點,測試進行后教師要及時分析結果,同學生一起改進、鞏固教學。
③實施平行性測試。其目的是對學生所學知識加以復習鞏固,確保掌握并為后期學習奠定基礎。
總結性評價
總結性評價是以預先設定的教學目標為基準,對評價對象達成目標的程度即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偨Y性評價注重考察學生掌握某門學科的整體程度,概括水平較高,測驗內容范圍較廣,常在學期中或學期末進行,次數較少。
按評價所參照的標準劃分:(1)目標參照評價 (2)常模參照評價。
(2)根據評價所運用的方法和標準不同,可分為:相對性評價和絕對性評價。[3]
相對性評價
相對評價法是從評價對象集合中選取一個或若干個對象作為基準,將余者與基準做比較,排出名次、比較優(yōu)劣的評價法。相對評價法便于學生在相互比較中判斷自己的位置,激發(fā)競爭意識。
絕對性評價
絕對評價法是在被評價對象的集合以外確定一個客觀標準,將評價對象與這一客觀標準相比較,以判斷其達到程度的評價方法。
絕對評價設定評價對象以外的客觀標準,考察教學目標是否達成,可以促使學生有的放矢,主動學習,并根據評價結果及時發(fā)現差距,調整自我,具有明顯的教育意義。
第四代教育評價觀80年代,以古巴(Egong Guba)和林肯(Y.S.Lincoln)等人為代表創(chuàng)立了"第四代教育評價理論"。
他們認為評價就是對被評事物賦予價值,評價本質上是一種心理建構。他們進一步強調"價值多元性",提倡在評價中充分聽取不同方面的意見,并把評價看作是一個由評價者不斷協調各種價值標準間的分歧、縮短不同意見間的距離、最后形成公認的一致看法的過程。
二、教育評價觀的比較 經過近半個多世紀的發(fā)展和研究,西方教育評價流派林立,對教育評價本質的認識至今仍歧義互見,沒有定論。各種理論指導下的評價模式也種類繁多,各有千秋。
這里,我們試圖把幾種頗具代表性的觀點或模式加以比較,以認識其分歧所在,以便更深刻地理解教育評價的本質和發(fā)展趨勢。 1、行為目標模式與CIPP模式行為目標模式,亦即泰勒模式,即是在泰勒評價思想的指導下,以目標作為評價過程的核心和關鍵,通過對學生行為的考察來找出實際活動與教育目標的偏離,從而通過信息反饋,促進教育活動能夠盡可能地逼近教育目標。
這一模式結構緊湊,邏輯脈絡簡潔清晰,容易實施,在教育評價理論中占有重要地位。 CIPP模式是由背景(Context)評價、輸入(Input)評價、過程(Process)評價和成果(Procluct)評價這四種評價組成的一種綜合評價模式。
它以決策為中心,為決策的不同方面提供信息。背景評價形成計劃決策,輸入評價為組織決策服務,過程評價指導實施決策,成果評價為再循環(huán)評價效力。
CIPP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把背景、輸入、過程和結果綜合加以評判,突出了評價的"改進功能"。 比較行為目標模式與CIPP模式,可以發(fā)現除了方法上兩者都同樣重視定量方法外,其它方面都具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1)評價的目的不同。
行為目標模式注重教育目標達到的程度,基本屬于事后評價,亦即對結果的總結性評價。CIPP模式注重評價的改進功能,強調為決策過程提供全面的信息,為后來的形成性評價拉開序幕。
(2)評價的時空不同:行為目標模式將評價重心放在行為的結果上,評價領域只涉及事后。CIPP模式拓寬了評價的時空,評價范圍涵蓋了活動的整個過程,涉及到事前、事中、事后各個環(huán)節(jié)。
(3)對待目標的態(tài)度不同。行為目標模式以目標為中心,目標一旦確立就不容懷疑,反映了泰勒價值觀上的收斂性。
CIPP模式則認為目標本身的合理性是需要受到評價的,必要時可以根據對象的需要對目標進行修正和改進。這一觀點突破了泰勒的框架,把評價從范圍與內容上給予了拓寬,深化了對評價的認識。
(4)評價的對象不同。行為目標模式主要適用于評價課程設置的合理性和教學活動的有效性。
CIPP模式用于評價計劃制定的合理性和各種教學活動。(5)評價的作用不同。
行為目標模式用來判斷教育效果,控制教育活動達到教育目標。CIPP模式除了控制作用之外,還必須為決策提供全方面的信息,達到改進決策的目的。
由此看來,行為目標模式所存在的某些局限,如評價目標的凝固性、評價過程的封閉性、價值觀上的收斂性等在CIPP模式中得到了較好的修正,故而CIPP模式較之于行為目標模式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反映評價對象的全貌,也因此具有較為廣泛的民主性。當然,我們也并不否認行為目標模式的價值,在需要對教學效果進行鑒別、確證和檢查時,該模式的優(yōu)越性就不言而喻了。
2、比貝的評價觀與泰勒、克龍巴赫等人的評價觀之所以把比貝的評價觀與其之前的評價觀加以比較,主要是因為比貝首次表述了教育評價是一種目的在于行動的價值判斷,這一表述無疑對教育評價理論的發(fā)展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我們甚至可以把比貝的觀點作為評價概念嬗變的分水嶺,因為在他之前,無論是泰勒、克龍巴赫,還是斯塔弗爾比姆,他們都未提及"價值判斷",而把描述看作是教育決策者的事情。
在泰勒模式中,強調的是用行為描述目標達到的程度。在強調客觀描述的背后隱藏著價值求同思想,即把預定的目標作為評價的統一參照系和統一標準,所謂進行判斷就是檢查實現了多少原定的目標。
克龍巴赫和斯塔弗爾比姆則是忽略了評價的判斷性質,他們把評價定義為為了決策或其他目的收集信息的過程,因而也就避免了選擇評價準則的問題。然而,不論承認與否,評價的本質乃是一種建立在事實描述基礎之上的價值判斷,比貝恰如其分地揭示了這一本質,他認為教育評價是,"系統地收集信息和解釋證據的過程,在此基礎上作出價值判斷,目的在于行動。
"事實證明,評價不可能只是對信息作簡單描述,它總是包含著對一定價值關系及后果的預見和推斷,沒有價值判斷的描述只能稱之為認識,不能稱為評價?;趯@一點的認識,繼比貝之后的各評價流派更加注重對于評價標準的研究,這也使得價值標準由一元轉向多元化,這其中比貝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
3、預定式評價與應答式評價應答式評價模型由斯塔克提出,他認為,"該方法以犧牲某些測量上的準確性換取評價結果對方案有關人員說來更多的有用性。"⑩他把過去的評價統稱為"預定式評價",以便與其"應答式評價"對應。
他認為預定式評價多帶有預定性質,即強。
課堂教學評價包括獎懲性評價和發(fā)展性評價,獎懲性評價的目的是根據評價的結果對教師進行獎懲,它將課堂教學評價的結果與教師的獎懲相結合,并以此作為教師晉級、嘉獎、降級、解聘等的依據。
這種評價是目前我國教育領域中運用較多的評價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參評教師過分注重被評課的質量而不是整個教育教學的質量,出現中評不中用的現象,此外還會出現難以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等問題。
發(fā)展性評價的目的則是期望通過對教師的課堂教學進行點評、討論、反思,讓被評教師的教學技能和水平得到提高,評價結果不與獎懲掛鉤,而是為教師之間相互交流、發(fā)現各自的優(yōu)缺點提供機會,為制訂教師發(fā)展的目標和對策提供依據。
擴展資料
課堂教學評價意義:課堂教學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實施,可以充分發(fā)揮評價的導向作用,促進教師盡快轉變教育思想,在課堂教學中更好地發(fā)揮教師的教育創(chuàng)新意識,達到改進課堂教學的目的。
評價體系的建立,意味著對課堂教學中與教和學相關的各種因素的選擇和側重點不一樣,這些不一樣的地方將促使教師在今后的課堂教學中,更加注重評價所側重的各種相關因素,并將其作為課堂教學中展示和發(fā)揮的重點,發(fā)揮評價的導向功能。
課堂教學評價一直是教師評價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課堂教學評價的關注點都是以“教師”為主,如教師的言語表達是否流暢,教師的板書設計是否合理,教師的情感投入是否具有感染力,教師的教學思路是否清晰,以及教師的教學設計是否結構合理、詳略得當等等,主要關注教師的課堂表現,關注教師是怎么講的。即使關注到學生的行為表現,也基本上被看作是教師“教”的回應,或者成為教師“教”的點綴。總的來說,以往的課堂教學評價表現出“以教為主,學為教服務”的傾向。
本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再一次重申:教育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fā)展,課堂教學也不例外。因此,新課程提出,關注學生在課堂教學中的表現應成為課堂教學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學生在課堂師生互動、自主學習、同伴合作中的行為表現、參與熱情、情感體驗和探究、思考的過程等等,即關注學生是怎么學的。通過了解學生在課堂上如何討論、如何交流、如何合作、如何思考、如何獲得結論及其過程等等學生的行為表現,評價課堂教學的成敗。即使關注教師的行為,也是關注教師如何促進學生的學習,如教師如何組織并促進學生的討論、教師如何評價和激勵學生的學習、教師如何激發(fā)學生學習的熱情和探究的興趣等,來評價教師課堂行為表現對學生的“學”的價值。因此,新課程提出建立“以學論教、教為了促進學”的響亮口號。
首先,改變了教師教學的方式和學生學習的方式。新課程倡導新的學習方式,以自主、合作和探究為主,而教師也更多地成為學習情境的創(chuàng)設者、組織者和學生學習活動的參與者、促進者。教師因遵循學生發(fā)展的需要和狀況來設計課堂教學,而不是請學生按照事先設計好的教學過程參加學習,教師的“教”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學生的“學”。
其次,改變了教師課前準備的關注點和備課的方式?!耙詫W論教”是教師更多地關注學生在課堂上的可能反應,并思考相應的對策。于是,促使教師從以往“只見教材不見學生”的備課方式中轉變出來,注重花時間去琢磨學生,琢磨活生生的課堂,注重提高自己的教學能力,而不是在課堂上簡單地再現教材。
再次,改變了教師對教學能力的認識,從關注“教”到關注“學”課堂教學評價重心的轉移,將促進教師重新反思一堂“好”課要求教師具備的教學能力是什么。
(1)絕對評價法
絕對評價法是在被評價對象的集合以外確定一個客觀標準,將評價對象與這一客觀標準相比較,以判斷其達到程度的評價方法。
絕對評價設定評價對象以外的客觀標準,考察教學目標是否達成,可以促使學生有的放矢,主動學習,并根據評價結果及時發(fā)現差距,調整自我,具有明顯的教育意義。
(2)相對評價法
相對評價法是從評價對象集合中選取一個或若干個對象作為基準,將余者與基準做比較,排出名次、比較優(yōu)劣的評價法。相對評價法便于學生在相互比較中判斷自己的位置,激發(fā)競爭意識。
(3)個體內差異評價法
個體內差異評價是以評價對象自身狀況為基準,對評價對象進行價值判斷的評價方法。在這種方法中,評價對象只與自身狀況進行比較,包括自身現在成績同過去成績的比較,以及自身不同側面的比較(如將學業(yè)測驗結果與智能測驗結果相比較,根據二者的相關程度確定學生的努力程度等)。
個體內差異評價法比較充分地照顧到學生的個性差異,力圖減輕評價對象的壓力。但是,它只是使評價對象與自身狀況進行比較,既不是按照一定客觀標準進行評價,亦無評價對象間的相互衡量,容易導致信度降低,學生自我滿足,因此常與絕對評價、相對評價結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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