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2021
2021年國家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如下: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2、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二)經(jīng)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