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技術專業(yè)
培養(yǎng)目標:本專業(yè)培養(yǎng)具有市政道路工程、橋涵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施工、設計與管理等方面知識與能力,能在市政建設部門從事工程施工、設計、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型人才。
主干課程:市政工程計算機應用、外語、市政工程識圖、市政工程材料與檢測、市政工程施工測量、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術、市政橋梁工程施工技術、市政管道工程施工技術、市政工程計量計價與實務等。
畢業(yè)去向:在城市市政建設領域從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的施工與管理工作;在設計院(所)從事路橋工程、市政管道工程設計工作;在行政部門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在監(jiān)理公司從事工程監(jiān)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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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分為四類: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設置,是用中央分隔帶將上,下行車輛分開,供汽車專用的快速干路,主要聯(lián)系市區(qū)各主要地區(qū)、市區(qū)和主要的近郊區(qū)、衛(wèi)星城鎮(zhèn)、聯(lián)系主要的對外出路,負擔城市主要客、貨運交通,有較高車速和大的通行能力。
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網(wǎng)的骨架,聯(lián)系城市的主要工業(yè)區(qū)、住宅區(qū)、港口、機場和車站等客貨運中心,承擔著城市主要交通任務的交通干道。主干路沿線兩側不宜修建過多的行人和車輛入口,否則會降低車速。
次干路為市區(qū)內普通的交通干路,配合主干路組成城市干道網(wǎng),起聯(lián)系各部分和集散作用,分擔主干路的交通負荷。次干路兼有服務功能,允許兩側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并應設停車場。
支路是次干路與街坊路的連接線,為解決局部地區(qū)的交通而設置,以服務功能為主。部分主要支路可設公共交通線路或自行車專用道,支路上不宜有過境交通。
市政工程技術專業(yè)培養(yǎng)具有市政工程識圖制圖、工程勘測、工程測量、工程試驗檢測、工程計量與計價、工程施工、道路、橋梁、管道、城市軌道,給水、排水方面和供熱及采暖方面,污水處理方面的施工、維護、設備安裝和一般水暖工程的設計能力。掌握給排水和供熱、采暖、空調與制冷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應用技能。為建設現(xiàn)代化城市、居民小區(qū)、環(huán)境保護,減輕污染等重要行業(yè)培養(yǎng)人才。
主干課程 水分析化學、工程熱力學、傳熱學、流體力學、建筑力學、電工電子學、給水管網(wǎng)、排水管網(wǎng)、給水處理、取水工程、污水處理、采暖工程、供熱工程、鍋爐與鍋爐房設備、水暖施工技術、空調與制冷工程。
就業(yè)方向
畢業(yè)后可在建筑設計單位從事中小型建筑的水、暖、空調、消防等設計工作,也可在建筑施工單位從事水、暖、消防、設備安裝和維護的技術管理工作,也可在技術開發(fā)、環(huán)境管理與規(guī)劃部門從事技術管理工作。
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建設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fā)展的基礎,是持續(xù)地保障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的一個關鍵性的設施。它主要由交通、給水、排水、燃氣、環(huán)衛(wèi)、供電、通信、防災等各項工程系統(tǒng)構成。
但是對于具體項目就說法不一,摘錄幾種說法。
一、
《江門市區(qū)市政設施管理暫行規(guī)定》所稱市政設施包括哪些?
(一)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進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分隔帶、街道標牌、道路兩側邊詢、道路綠化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及橋涵的其它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溝、排水泵房、城市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
(四)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公共綠地等照明設施。
(五)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城市垃圾填埋處理場。
(六)城市的其他市政設施。
二、
西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
本條例所稱市政設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車行道、人行道、公用停車場、標志、標牌及其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橋梁、涵洞、立體交叉橋、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防洪設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污水處理設施,明渠、暗渠、泵站、積沙井、檢查井、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墻、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屬設施;
(四)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不售票的公園、公共綠地等處的照明及其附屬設施。
本條前款第二、四項所稱“地下通道”,不包括兼作地下通道的人防工程。
供水、電力、郵政、電信、廣播電視、消防等其他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
建設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89號]: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huán)衛(wèi)、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四、
某市市政設施包括雨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污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和市政道路工程;公用設施包括給水系統(tǒng)工程、電力系統(tǒng)工程、燃氣系統(tǒng)工程、通訊系統(tǒng)工程和電視廣播工程;公共建筑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育文化用房和衛(wèi)生民政用房等;環(huán)境建設包括綠化環(huán)境建設和垃圾收集處理等。
五、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
報價評審試行辦法: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橋梁、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路燈、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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