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律基礎 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規(guī)定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的法律是( )。
A.民法 B.經濟法 C.憲法 D.行政法規(guī) 2.構建經濟法律關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 B.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C.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 D.經濟法律關系的體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 )。
A.所有的財產關系 B.縱向的財產關系 C.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D.經濟管理關系 4.債務人明確表示履行拖欠的債務,這在法律上將引起( )。 A.訴訟時效的中止 B.訴訟時效的中斷 C.訴訟時效的延長 D.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的改變 5.職工代表大會是國有企業(yè)的( )。
A.企業(yè)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 B.企業(yè)的生產指揮機構 C.企業(yè)廠長的咨詢參謀機構 D.企業(yè)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的機構 6.破產財產優(yōu)先撥付破產費用后的第一清償順序是( )。 A.破產企業(yè)所欠稅款 B.破產企業(yè)所欠銀行貸款 C.破產企業(y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D.破產債權 7.公司法的調整對象是( )。
A.公司內部的組織管理關系和財產經營關系B.公司外部的財產經營關系和生產協(xié)作關系C.公司內、外部的財產經營關系和生產協(xié)作關系D.公司內、外部的組織管理關系和財產經營關系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最高人數(shù)是( )。 A. 20人 B.30人C.40人 D.50人 9.溢價發(fā)行是指發(fā)行人( )。
A.按高出面額價格發(fā)行股票B.按低于面額價格發(fā)行股票 C.按等于面額價格發(fā)行股票D.按小于面額價格發(fā)行股票 10.證券的代銷、包銷期最長不得超過( )。 A.100天 B.60天C.90天 D.30天 11.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自核準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 )。
A.20年 B.15年C.10年 D.8年 12.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權期限的計算日起算日是( )。 A.批準日 B.申請日 C.公告日 D.開始使用日 13.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意義上的消費者是指( )。
A.自然人 B.事業(yè)單位 C.團體 D.機關 14.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 )。 A.一倍 B.二倍C.三倍 D.四倍 15.我國目前的財政監(jiān)督機關是( )。
A.權力機關 B.政府財政機關C.審計機關 D.司法機關 16.政府采購應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 A.公開招標方式 B.邀請招標方式C.競爭性談判方式 D.詢價方式 17.審計機關實行的領導體制是( )。
A.雙重領導 B.審計署垂直領導C.同級政府領導 D.審計委員會領導 18.會計法調整的對象是( )。 A.會計制度 B.會計關系C.財務管理 D.資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shù)意見時,其做出裁決意見時按照( )。
A.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 B.首席仲裁員的意見 C.檢察院的意見 D.法院的意見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調節(jié) B.判決 C.公開 D.不公開 二、多項選擇題 2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主要包括( )。
A.經濟管理關系 B.經營協(xié)調關系 C.組織內部經濟關系 D.經濟協(xié)作關系E.經濟競爭關系 22.個人獨資企業(yè)具有下列特征( ) A.投資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投資權利的自然人 B.投資者對企業(yè)的債務承擔有限連帶責任 C.投資者對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個人獨資企業(yè)是非法人企業(yè) E.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組織機構簡單,經營管理方式靈活 23.專利權的主體包括( )。 A.發(fā)明人、設計人 B.共同發(fā)明人、設計人 C.發(fā)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 D.專利產品的生產者E.專利產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 )。
A.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經營者的商品 B.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shù)慕洜I活動 C.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 D.禁止經營者進行任何有獎銷售活動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25.根據(jù)監(jiān)督主體不同,會計監(jiān)督可以分為( ) A.內部監(jiān)督 B.外部監(jiān)督C.部門監(jiān)督 D.行業(yè)監(jiān)督E.個人監(jiān)督 三、判斷分析題(每題3分,判斷正誤1分,分析2分,計15分) 26.法是統(tǒng)治階級全部意志的體現(xiàn)。 27.國有企業(yè)就是國家和政府管理的企業(yè)。
28.對國家規(guī)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29.國家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以國務院公布的數(shù)據(jù)為準。
30.行政訴訟中貫徹“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舉證責任。在民事訴訟中,被告應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
四、筒答題(計20分) 31.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答: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成立,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為,只有具備法定的條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護。
(2分) (1)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不違背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32.證券發(fā)行的審核制度。(6分) 答:證券發(fā)行審核,是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依法對除豁免證券之外的證券發(fā)行作出是否準予發(fā)行的制度。
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注冊制;另一種是核準制。(3分) 注冊制與核準制這兩種證券發(fā)行審核體制各具優(yōu)點,又各有不足。
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則可有效地彌補它們的不足,達到相得益彰的結果。(3分) 33.政府采購的方式。
(8分) 答:公開招標采購,這是主要的采購方式;(1分)邀請招標方式;(1。
引上“名家推薦法學生讀書”1. 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閱讀秩序》、《送法下鄉(xiāng)》] [點介] 本書最大的價值當在法學“啟蒙”。
它會告訴你我們在觀察法律現(xiàn)象是應該采取什么樣的視野和方法,應該如何培養(yǎng)我們的學習和研究進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識、挑戰(zhàn)既有的知識和觀念。對于大學一年級的學生來說,讀完此書,會感覺法律原來不像我們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鄉(xiāng)》一書可以說是第一本書的理論的進一步發(fā)展和具體運用,更加充實和飽滿,雖然我還是覺得其《本土資源》一書最為重要。 2. 俞吾金:《問題域外的問題》 [點介] 作為一本哲學知識和流派介紹的通俗讀本,該書不僅可以把讀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學天地,更重要的是,該書在開辟和拓寬學生的問題域上,特別在怎樣形成自己的問題意識上,有著相當?shù)膸椭?/p>
如何提問、提什么樣的問題,這是大學期間一直要注意訓練的能力 ,它在很多時候比具體的知識要重要得多。 3. 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點介] 今天我們離費先生寫作此書的年代已經相去六七十年,但費先生于書中所做的對中國現(xiàn)狀的分析對今天的中國仍然是那樣的切中肯綮;費先生所具有的問題意識和文章風骨,我們今天仍然還差之甚遠。
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反思:法學的知識貢獻在哪里? 4.吳思:《潛規(guī)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 [點介] 透視中國社會實際運行的游戲規(guī)則。為什么在我們的正式制度外,還會有一套更為適用的潛在的規(guī)則?作者從歷史中的故事投射到當今的現(xiàn)實。
我們可以從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條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惡與實際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樣的關系?我們是在自我欺騙的冰山上生存,還是在苦澀的反省中奮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shù)》[《黃金時代》] [點介]這是一本清醒的書、理性的書、幽默的書和智慧的書。它帶給我們的不僅是對人生和社會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什么是獨立思考和判斷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關懷。
作為法律人,也許此書給予我們的最大啟迪是:缺乏對“沉默大多數(shù)”的關懷、缺乏某種“精神家園”的法律,是沒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記住:王小波的小說,特別是《黃金時代》,讀起來更加讓人回味。
6.賀衛(wèi)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點介] 學法之人,當對法律教育的歷史、現(xiàn)狀和發(fā)展有基本的了解。本書提供了這樣一個了解的途徑。
不寧唯是,當我們對自己身處的職業(yè)教育的現(xiàn)狀和社會的反差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檢討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對這個法律教育生態(tài)圈的運行有一個冷靜的認識。此書的一個特點就是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視角。
7.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點介] 寫得精彩,譯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撐法律的東西。
“沒有信仰,法律它將形同虛設”。在中國既有的法律傳統(tǒng)被打破的同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傳統(tǒng)?當然,讀此書時,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語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線索。
8.馮向:《木腿正義》 [點介] 我相信此書對于專事法律的同仁來說,應該是一個極好的啟迪案本。作者憑借自身的文學學科的優(yōu)勢,游仞于法律和社會之間。
對法律個案層層剝離,既立意深遠,又視界寬廣,不失為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9.梁治平:《法辯》[《新波斯人信札》、《書齋與社會之間》] [點介] 這里面主要匯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讀書》雜志上發(fā)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釋法律,用法律解釋文化”的個案實踐和言說。
辯異、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貫一氣。對年輕學生來說,讀此書還可以學到如何讀書、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體會的一些“潛移默化”的方法。
《新》一書亦是早期和另外幾個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書齋》一書是作者的文化隨筆,寫得輕松隨意,也更見功力。 10.黃仁宇:《萬歷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點介] 作者對歷史的厚積薄發(fā)和駕輕就熟,對中國政治制度的諳熟洞然與透辟分析,都顯示出其“史實”與“史識”的完美結合。
文筆老辣,一氣呵成。其對政治與道德關系的揭示、規(guī)則與生活狀態(tài)的運作的闡說,對于我們了解傳統(tǒng)和法律都有著極大的啟迪。
此書不可不讀。 11.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點介] 作者對學術、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間關系的看法,實在可以廓清我們的許多認識。
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缺少虔誠和信念的時代,這影響著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我們竟不知道從事的職業(yè)除了謀生以外還有什么意義。本書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答案。
12.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 [點介] 用“講故事”的方法寫的社會學著作。直面“移民”中國家和人民的權力運作,從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戲,又不乏對平民的生存狀況的關注。
無論從研究方法、研究問題的開辟和創(chuàng)新上,本書對沾沾自喜的法學中人來說,都是一記棒喝和警醒。 13.華勒斯坦等:《開放社會科學》 [點介] 對于每一個從事社會科學的學習者(在此包括法學)來說,對社會科學本身的性質及走向得有一個比較自覺的(雖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
本書在這方面是極具挑戰(zhàn)力的。它研究社會科學作為。
法學基礎知識 一、法的概念和本質 概念: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tǒng)治階段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fā)展統(tǒng)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為目的行為規(guī)范體系。
共同本質: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表現(xiàn)。基本特征:(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guī)范;(3)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guī)范;(4)法是規(guī)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guī)范。
作用:規(guī)范作用:作為由國家制定的社會規(guī)范,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guī)范作用。 社會作用:維護統(tǒng)治階級的階級統(tǒng)治;執(zhí)行社會公共事務。
二、法與其他社會現(xiàn)象之間的關系 (1)法與經濟。法在市場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引導作用;促進作用;保障作用;制約作用。
(2)法在規(guī)范微觀經濟行為中的作用:確認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關系;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3)法與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約體現(xiàn)在:政治關系的發(fā)展變化是影響法的發(fā)展變化的重要因素;政治體制的改革也制約法的內容及其發(fā)展的變化;政治活動的內容更制約法的內容及其變化。
黨的政策指導法制建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社會主義法是實現(xiàn)黨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時又對黨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 三、法律制度的相關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廢止法律和其他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種專門活動,一般也稱為法律的立、改、廢活動。
立法的指導思想:我國現(xiàn)階段立法的指導思想,必須是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為實現(xiàn)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而不能以別的思想為指導,不能離開社會主義解放生產力、發(fā)展生產力這個根本任務。 立法的基本原則:(1)立法必須以憲法為依據(jù)(2)立法必須從實際出發(fā);(3)總結實踐經驗與科學預見相結合;(4)吸收、借鑒歷史和國外的經驗;(5)以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利益為標準,立足全局,統(tǒng)籌兼顧;(6)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7)保持法律的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與及時立、改、廢相結合。
法的淵源:(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guī);(4)地方性法規(guī);(5)自治條例、單行條例;(6)行政規(guī)章;(7)國際條約。 法律部門:(1)憲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經濟法;(6)勞動法;(7)環(huán)境法;(8)刑法;(9)訴訟法;(10)軍事法。
法律實施包括執(zhí)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適用的要求:準確,指適用法律時,事實要調查清楚,證據(jù)要準確;合法,指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時要合乎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依法辦案;及時,指司法機關辦案時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還必須做到遵守時限。
法律適用的原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法律關系的基本特征:法律關系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以現(xiàn)行法律存在為前提的社會關系。
它不屬于物質關系,而是一種思想關系。 違法的分類:刑事違法、民事違法、行政違法、違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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