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這樣投訴:
一、與旅游合同有關的
跟團旅游遇到與當初約定不相符導致自已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先向旅游團的組團旅行社投訴,若組團社不能及時解決,可以向組團社所在地的旅游監(jiān)管部門(一般是旅游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組團社所在地的旅游監(jiān)管部門投訴。
二、與旅游合同無關的
不是跟團旅游或者跟團旅游時遇到的問題與旅游合同無關時,可以這樣投訴:
1、向當地的旅游監(jiān)管部門(一般是旅游局)投訴。這是解決問題比較快的辦法。各地旅游監(jiān)管部門的投訴電話在當地各旅游區(qū)都有公示,你也可以上網搜查,或者問旅游區(qū)的工作人員。也可以上網投訴。
2、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梢园未驘峋€12315。
3、向國家旅游服務熱線12301投訴。可以電話投訴,可以微信投訴,也可以上12301網站投訴。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向組團社、旅游監(jiān)管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不能得到滿意的解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也可以直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樣處理需要的時間較長。
四、其他要注意的事項
1、要保存好自己權益被侵害的證據。
2、注意投訴時效。向旅游監(jiān)管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都是有時效的,一般是60天,也就是說要在你的權益受到侵害后60天內投訴或者提起訴訟,超過時間人家是不受理的。
3、如果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危及到人身安全,還要及時報警。
以上是個人觀點,希望在幫到你。
都是轉交地方處理12301實屬投訴案件的記錄并轉交的一方,無管轄及執(zhí)法權,且投訴都是直達屬地,根據國家局頒布的32號令:旅游投訴處理辦法規(guī)定,案件在地方旅游主管部門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內給打處理。
12301旅游投訴是專門為旅客開通投訴電話,對處理旅客訴求很有用的。12301是專門受理旅游咨詢和旅游投訴的熱線,對游客來說更有針對性,如果你是要投訴旅行社、OTA、景區(qū)或者導游,有著合同、門票、訂單、發(fā)票等有效憑證,一般來說,投訴都是管用的。
傾聽讓她緩解憤怒,然后告訴他他的要求都記下來了,記下他的電話和姓名,讓他覺得你重視他,然后告訴他這個問題需要向上級反饋,盡快打發(fā)她走開,等過兩天在告訴他他的要求不符合規(guī)定,無法滿足;或者你們想給他點補償的話,可以告訴他以后來可以免門票費一次等等等;總之不要在現場處理,盡快讓他離開,他要不走也叫到辦公室,就是不要在大庭廣眾下影響不好
一、旅游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哪些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游暫行管理辦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游投訴暫行規(guī)定》。
規(guī)范旅游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旅游資源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q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qū)條例》等。
旅游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guī)則》、《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guī)定》等。旅游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是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制定。
旅游法調整旅游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即以旅游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其他調整旅游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也包括國務院及旅游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游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也包括地方的法規(guī);既包括本國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也包括經我國政府簽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等。
其實出來玩不就是為了開心嗎?可是真的遇到素質比較差的導游,也是一件挺郁悶的事情。我給您兩個建議,并不是我要維護我的同行。
要投訴導游的話,建議看是什么原因您要投訴他,我也是一名導游。如果情節(jié)不嚴重的話,您可以直接和這個導游所在的旅行社進行溝通協商。
如果這個旅行社并沒有拿出誠意的話,您就直接撥打當地的旅游局電話投訴吧,旅游局會繼續(xù)幫您解決問題,比如組織雙方見面私了,或者進行賠償等。
如果處理結果不滿意的話,那您就一紙訴狀告到法院就行了。不過我站在您的角度替您說一句,不要讓一點小事傷了自己的心神。
如果不是欺詐這類重大的問題的話,法院這條路還是不建議選擇的。
不能
第一12306是鐵路訂票平臺
第二如果要投訴同程旅游可以直接撥打12315熱電話,說明不合理的事件,旅游團,旅游地等詳情
第三也可以登錄12315平臺進行網上投訴,首先要注冊,然后登錄按頁面提示操作,填寫完整的投訴訴求,等平臺回復
都是轉交地方處理12301實屬投訴案件的記錄并轉交的一方,無管轄及執(zhí)法權,且投訴都是直達屬地,根據國家局頒布的32號令:旅游投訴處理辦法規(guī)定,案件在地方旅游主管部門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內給打處理。
有用的。
2021年底前取消“12301全國統一旅游資訊服務電話”號碼,不再通過該渠道受理和轉辦各類旅游投訴,改由各地“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以下簡稱“12345熱線”)統一接聽旅游投訴等電話。2021年底前原則上取消各地“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以下簡稱“12318電話”)號碼,整體并入當地12345熱線,由當地12345熱線統一接聽文化和旅游市場舉報電話。
第七十七條國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的級別劃分和實施程序,由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旅游安全作為突發(fā)事件監(jiān)測和評估的重要內容。
第七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旅游應急管理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旅游突發(fā)事件應對機制。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采取措施開展救援,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七十九條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旅游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從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jiān)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
旅游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十條旅游經營者應當就旅游活動中的下列事項,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或者警示:
(一)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四)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條突發(fā)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旅游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八十二條旅游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游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
中國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時,有權請求我國駐當地機構在其職責范圍內給予協助和保護。
旅游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后,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第七章旅游監(jiān)督管理
第八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旅游市場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旅游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產品質量監(jiān)督、交通等執(zhí)法部門對相關旅游經營行為實施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四條旅游主管部門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監(jiān)督管理對象收取費用。
旅游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旅游經營活動。
第八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有權對下列事項實施監(jiān)督檢查:
(一)經營旅行社業(yè)務以及從事導游、領隊服務是否取得經營、執(zhí)業(yè)許可;
(二)旅行社的經營行為;
(三)導游和領隊等旅游從業(yè)人員的服務行為;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旅游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guī)定實施監(jiān)督檢查,可以對涉嫌違法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資料進行查閱、復制。
第八十六條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其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監(jiān)督檢查人員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證件的,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
監(jiān)督檢查人員對在監(jiān)督檢查中知悉的被檢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保密。
第八十七條對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說明情況并提供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
第八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中或者在處理舉報、投訴時,發(fā)現違反本法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并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第八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的共享機制,對需要跨部門、跨地區(qū)聯合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督辦。
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向社會公布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
第九十條依法成立的旅游行業(yè)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章程的規(guī)定,制定行業(yè)經營規(guī)范和服務標準,對其會員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自律管理,組織開展職業(yè)道德教育和業(yè)務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素質。
第八章旅游糾紛處理
第九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投訴者。
第九十二條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發(fā)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三條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對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發(fā)生糾紛,旅游者一方人數眾多并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yè)務的,由旅游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旅行社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經營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業(yè)務,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的,除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外,并責令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六條旅行社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吊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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