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管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方式:(1)法制管理方法。
包括:制定計量法律、法規(guī);制定具體要的實施細則、辦法、規(guī)章、規(guī)程、規(guī)范、制度等;以政府名義發(fā)布通告、公告;依法實施管理;依法執(zhí)行處罰、仲裁、協(xié)調等。(2)技術管理方法。
包括: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組織量值傳送;根據(jù)經濟、科技和國防建設的需要,組織建立計量基準、計量標準;編制計量檢定計劃,研究計量檢定標準的方法、理論和實踐;正確應用誤差理論、研究測試方法和證書、封印、標志等管理。 (3)行政管理方法。
包括: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調查研究,掌握情況;執(zhí)行政策,督促檢查;組織協(xié)調,請示匯報等。(4)經濟管理方法。
包括:根據(jù)預測,擬定具體措施;提高計量投資的經濟效益;擴展計量測試業(yè)務,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發(fā)展能力,責任制與獎懲制等。 (5)思想教育方法。
包括:宣傳計量工作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加強計量法制教育,提高全民計量意識,以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統(tǒng)一思想認識;普及計量科學知識;開展計量活動,開展計量日、計量知識競賽,評選計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活動等。(6)計量現(xiàn)代化管理。
計量現(xiàn)代化管理就是指將現(xiàn)代化科學技術和社會科學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理論運用到計量管理中去,在計量管理的理論、思想、組織、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實現(xiàn)科學化管理。在計量管理中運用基礎數(shù)學、概率論、規(guī)劃論、圖論、網絡技術、系統(tǒng)論、控制論、信息論、排隊論、對策論、投人產出法、價值工程、技術經濟分析、決策論以及計算機的應用等新知識,實現(xiàn)計量管理的現(xiàn)代化。
第六條 進行計量標準考核,應當考核以下內容:
(一)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齊全,計量標準器必須經法定或者計量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沒有計量檢定規(guī)程的,應當通過校準、比對等方式,將量值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配套的計量設備經檢定合格或者校準;
(二)具備開展量值傳遞的計量檢定規(guī)程或者技術規(guī)范和完整的技術資料;
(三)具備符合計量檢定規(guī)程或者技術規(guī)范并確保計量標準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溫度、濕度、防塵、防震、防腐蝕、抗干擾等環(huán)境條件和工作場地;
(四)具備與所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開展計量檢定工作,應當配備2名以上獲相應項目檢定資質的計量檢定人員,開展其他方式量值傳遞工作,應當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
(五)具有完善的運行、維護制度,包括實驗室崗位責任制度,計量標準的保存、使用、維護制度,周期檢定制度,檢定記錄及檢定證書核驗制度,事故報告制度,計量標準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等;
(六)計量標準的測量重復性和穩(wěn)定性符合技術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
(3)《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條文解釋》(1987)
(4)《國務院關于在我國統(tǒng)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1984)
(5)《全國推行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意見》(1984)
(6)《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1987)
(7)《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1987)
(8)《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1987)
(9)《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guī)定(試行)》(1991)
(10)《計量基準管理辦法》(2007)
(11)《計量標準考核辦法》(2005)
(12)《標準物質管理辦法》(1987)
(13)《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2008)
(14)《計量監(jiān)督員管理辦法》(1987)
(15)《計量檢定印、證管理辦法》(1987)
(16)《計量授權管理辦法》(1989)
(17)《專業(yè)計量站管理辦法》(1991)
(18)《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辦法》(1987)
(19)《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01)
(20)《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2005)
(21)《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08)
(22)《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準部分)》(2005)
(2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jiān)督管理辦法》(1989)
(24)《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jiān)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996)
(25)《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型式審查目錄》(2006)
(26)《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1990)
(27)《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04)
(28)《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05)
(29)《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guī)定》(1999)
(30)《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管理辦法》(1987)
(31)《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2006)
(32)《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06)
(33)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34)JJF1069-2007《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
(35)JJF1112-2003《計量檢測體系確認規(guī)范》
(36)JJF1033-2008《計量標準考核規(guī)范》
(37)JJF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38)JJF1094-2002《測量儀器特性評定》
(39)GB/T19000-2008idtIS09000:2005《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40)GB/T19001-2008idtIS0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41)GB/T19022-2003idtIS010012:2003《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
(42)GB/T27025-2008idtISO/IEC17025: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3)GB/T3100-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44)GB/T3101-1993《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45)GB/T3102-1993《量和單位》
(46)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計量標準
1.計量標準的定義
計量標準是指準確度低于計量基準,按國家計量檢定系統(tǒng)表規(guī)定的準確度等級,用于檢定較低等級計量器具(含工作計量器具)的計量器具.
2.什么是質量標準化
GB 3935. 1對標準化的定義是"在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等社會實踐中,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通過制定,發(fā)定和實施標準,達到統(tǒng)一,以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
(1)標準化是一項活動過程,這個過程是由3個關聯(lián)的環(huán)節(jié)組成,即制定,發(fā)布和實施標準.>第三條規(guī)定:"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
(2)標準化的目的是"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可以體現(xiàn)多方面,如在生產技術管理和各項管理工作中,按照GB/T 19000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可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簡化設計,完善工藝,提高生產效率;擴大通用化程序,方便使用維修;消除貿易壁壘,擴大國際貿易和交流等.
3.什么是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
首先要明白計量標準的分類
⑴按標準發(fā)生作用的范圍和審批標準級別分為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yè)標準四級。
⑵按標準的約束性,分為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和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它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⑶按在標準系統(tǒng)中的地位和作用,分為基礎標準和一般標準。基礎標準是指在一定范圍內作為其它標準的基礎并普遍使用,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標準。GB/T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標準編寫的基本規(guī)定 特別強調每項標準的文本應和現(xiàn)有基礎性國家標準條文協(xié)調一致,并列出現(xiàn)有我國基礎性國家標準16項名稱,如:
GB 3100—3102 量和單位
GB 4458.5 尺寸的公差與配合的注法
GB 2822 標準尺寸
為了突出基礎標準的地位,相對于基礎標準的其它各類標準稱為一般標準.
(4)按標準化對象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可分為原材料標準,零部件標準,工藝和工藝裝備標準,設備維修標準,產品標準,檢驗與試驗方法標準,包裝標準等.
(5)按標準的性質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化和工作標準.
而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就是圍繞這五個方面去制定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規(guī)范準則,并且監(jiān)察管理執(zhí)行。
計量規(guī)則和方法主要在技術規(guī)范(如《范本》)的有關內容和工程量清單的前言中明確給予規(guī)定,在進行計量時必須遵守其要求。
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這些計量規(guī)則和計量方法會有差別(如《專用本》),因此,計量時必須嚴格按本合同計量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計量,不能按習慣方法,因為有些工作細目不直接出現(xiàn)在工程量清單中,而做為承包人應做的附屬工程隱含其中。 如借土場的清理與掘除費用包括在土方單價內,不予單獨計量支付;預應力砼的模板、張拉、壓漿、砼的澆筑、修飾和養(yǎng)生以及預制構件的吊裝和聯(lián)結等不予單獨計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圖紙中已經標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墻、八字墻、錐坡、跌水井、鋪砌以及基礎挖方、地基處理、基坑回填等均做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屬工程,不予單獨計量;漿砌片石或砼預制塊(板)鋪砌的邊溝、截水溝、滲水池、急流槽的基槽開挖、回填與壓實以及防漏層等均不另行計量等。
作為承包人應有充分的了解,因為規(guī)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與工程量清單相符,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圖紙與實際存在明顯出入,如原設計挖方路段石方數(shù)量與實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計量;二是招標文件及技術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對圖紙中部分工程量屬于承包人附屬工程,不予計量,如漿砌護坡的砂礫墊層等。 這與我們平常認為清單上有的監(jiān)理工程師就得認可截然不同,這些問題的出現(xiàn)都要求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盡可能完整地完成相應的全部工程,這樣有利于工程計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會計計實務來看,任何可用作會計計量的各種標準,實際上都具有自身的計量單位。
并且往往存在多重性的計量單位。因此,會計計量根據(jù)不同計量目的和具體計量對象的要求,確定了一定的會計計量標準之后,還存在著選擇不同計量單位的問題。
這是由于不同會計計量標準本身特點的不同,及其外在表現(xiàn)形式的多樣性所決定的。根據(jù)相同的會計計量標準.運用不同的計量單位所計量的會計信息會有各不相同的意義,或起到互為補充的作用。
而使用會計計量單位不當,則會導致不恰當?shù)臅嬘嬃啃畔?,從而使經營決策失誤。所以,會計計量單位的研究,以及在實務運用中的正確選擇,是會計理論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會計計量單位的選擇,要根據(jù)不同會計計量目的和具體計量對象的特點和要求來確定。從理論上講,在會計計量的不同階段、不同范圍,或為了滿足會計計量的不同目的,確有選擇多種計量單位的必要,以確保會計計量能符合多種會計計量目的的要求,提供不同信息使用者特殊需要的會計信息,以使會計信息更具決策有用性。
然而,在正常的經濟條件下,不同會計計量標準下的計量單位的選擇不應經常發(fā)生太大的變化。因為經常變化會計計量單位,不但會使會計信息變得不可捉摸,無法比較,也會使人感到會計計量的不嚴肅,而對會計計量信息喪失信心。
所以只有在確有充分理由來證明原有的會計計量單位已不再適用時,才有必要改變原先選定的會計計量單位。如這種改變會引起對外報告的會計信息發(fā)生變化的,則有必要加以充分說明。
日常會計計量中在選用非貨幣計量單位時.應盡可能保持原先選定的計量單位.使各期所用的實物量墮位或勞動量單位保持一致,便于比較分析和考核。如要運用某些標準量單位以進行調整換算的.則一經選定也應盡可能地保持穩(wěn)定,而不宜經常變動。
當然,這主要是針對對外報告的會計計量信息而言的。至于對內提供的為特殊決策所用的會計信息而選擇特殊的非貨幣單位計量時,選擇上的變化有時是必需的.只是要附加必要的說明解釋。
采用貨幣計量單位計量時.在國家未作任何變動的情況下,一般均應以法定流通貨幣的名義單位進行計量,并保持長期穩(wěn)定。如出現(xiàn)非本位幣反映的經濟業(yè)務.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或市場公認的換算率,將非本位幣貨幣換算成本位幣貨幣進行計量。
貨幣購買力微弱的變化.并不會對會計信息產生很大的影響.而且這種變化在一段時期內可能被相互抵銷,昕以不必馬上改變貨幣計量單位。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當物價持續(xù)單向變動時.且其變動率較大,這時,由于貨幣的名義計量單位已不能反映其實際的購買力,甚至會嚴重影響不同時期會計信息l的可靠性的情況下,才能考慮選擇一般購買力貨幣計'量單位。
當然,這種選擇對于對外報告的會計信息計量來說,還可能會明顯受到國家法律和社會公認性的制約,可能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用于特殊的經濟業(yè)務。但作為企業(yè)補充會計信息的披露,提供更加符合客觀實際的會計信息,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然而.對用于企業(yè)內部經營管理為目的的會計計量信息來講,對特定的經濟業(yè)務,在客觀經濟環(huán)境確有重大變化時,則應該及時選擇更具有相關意義的會計計量單位,對原來使用的名義貨幣計量單位按一定的物價水準,調整為一般購買力水平的貨幣計量單位進行計量,以確保能提供有助于經營管理決策相關的會計信息。 要注意的是,會計計量單位的選擇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其他會計計量特性,如會計計量標準、計量屬性和計量的時間和空間觀念等密切相關。
這些因素的有機組合,便能構成一個完備的會計計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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